摘要:网络是虚拟世界,有人以为换个马甲就能隐藏身份,做为所欲为的“键盘侠”。有人觉得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,又没有恶意。殊不知,网络传播的速度远远超出你的想象,不恰当的语言或举动可能被“键盘侠”大量复制、转载,给别人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,甚至构成侵权或...
网络是虚拟世界,有人以为换个马甲就能隐藏身份,做为所欲为的“键盘侠”。有人觉得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,又没有恶意。殊不知,网络传播的速度远远超出你的想象,不恰当的语言或举动可能被“键盘侠”大量复制、转载,给别人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,甚至构成侵权或违法犯罪行为。
那么,面对网络欺凌,我们该怎么办呢?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制作了暑期普法默剧——拒绝网络欺凌,敬请收看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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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官提示:
根据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七十七条规定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、图片、音视频等形式,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、诽谤、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。如果发现自己或他人遭受网络欺凌,不能一味回避,应当第一时间向家长或者老师求助;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;检察机关的12309平台也设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,可以拨打12309联系我们;在社交平台遭受欺凌时,可以拉黑欺凌者,并及时向平台举报;同时要尽量保存证据材料,比如微信聊天记录、相关帖子的截屏等等,以便司法机关及时有效地打击惩处实施欺凌行为的犯罪分子。在多样的网络空间里,既要学会保护自己,也要学会尊重他人。
来源:梅州检察